(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依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主要考查面试对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面试不合格则被淘汰。
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当场发给考生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面试考生。
七、体检、考核
从考试成绩合格(60分)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考生进行考核考察。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湛江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若遇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经报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考生面试合格者)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拟为录取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信息公开事项及其他
1、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面试名单,体检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事项信息,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湛江市林业局网站(http://www.zjf.gov.cn)上及时进行刊登。
2、本方案由湛江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湛府办 [2009]37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