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计算出总成绩后,按照拟选调人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若复审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及广东省清远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qyks.gov.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付,报名者每人只限一个职位。
(二)报考材料: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予以退回);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复印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