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拟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其中派驻机构1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分为文字综合类、办案业务类。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38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 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
6. 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方式及时间:请登录广东清远人事考试办公室网(http://www.qyks.gov.cn/qyks/index.asp)、清远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qyjj.gov.cn)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清远市纪委干部室邮箱(qysjwgbs123@126.com)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7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休息日不受理报名),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党员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纪委干部室(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办公楼1号楼619)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完成。
2. 咨询电话:清远市纪委干部室,0763-3367958 (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