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在广州侨网(www.gzqw.gov.cn)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口头表达和综合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在广州侨网(www.gzqw.gov.cn)发布。
(三)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统一安排到广州市有关医院体检。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勤政廉政、工作实绩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办党组研究决定拟调入人选,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81269746、81269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