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三名有经验的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选择在适当位置张贴考察预告,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
十、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十一、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
江门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及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