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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 2012-9-10 11:01:48

 

六、考察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与韶关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最后成绩(含体检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组织考察,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对于空缺的辅导员岗位可依次递补录用,也可结束空缺的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向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韶关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韶学院〔2007〕178号)、《韶关学院关于调整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通知》(韶学院〔2010〕65号)、《韶关学院人才招聘工作程序》(韶学院〔2009〕57号)、《关于成立韶关学院人才引进与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学院〔2011〕51号)和《关于调整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11〕159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韶关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0015。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网页和韶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网站。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85。

辅导员报名咨询:学生处 罗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66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学生处(行政办公楼212)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201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是指2012年毕业(硕士研究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落款时间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的硕士研究生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上签发日期为准)。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录用结果将自动失效。

(五)新入职的教职工到校后一律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网站:http://www.sg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210.38.192.53/site/rsc/index.aspx

人事处联系人:叶逢福(0751-8122766) 陈雨飞(0751-8120085)

纪委、监察处电话:0751-8120015

人事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2005

韶关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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