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市审计局负责通知。
五、体检
我局将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并由面试成绩合格的下一名人员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局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