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http://www.gdd.gov.cn)或企业建设局网站主页:(http://qijian.gdd.gov.cn),在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发送至(jinmiaosui@163.com)或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行政服务中心D201室,邮编510530。联系人:金妙遂,82112992。
3、资格审查。由企业建设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在企业建设局网站公布,进入笔试。凡经过资格审查,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或其他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交上述复印件1份及相关工作成果。要求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测设应聘者对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广州开发区网站和企业建设局网站公布。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将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