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管理1名,从事会计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工民建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
4、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同时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 —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地址:禅城区人民路98号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4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2626081,联系人:李先生。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