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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团省委2012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东组织工作 2012-9-19 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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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1.初审。团省委组织部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团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10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团省委组织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团省委组织部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团省委组织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有效证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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