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评估总分为100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包含20%的笔试成绩和80%的面试成绩。
(四)按照医院考核小组面试考核中应聘人员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标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医院考核小组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的公布: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成绩及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原则上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咨询电话:020-81048190
举报、投诉电话:020-81048110
七、招聘工作的其他内容
1、以下人员不接受报名: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不接受报名;
(3)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4)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