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x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②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
③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个别岗位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有加考专业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096653、39096651。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