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7日,共3天。由广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广东局大楼。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总成绩,B为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由广东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按广东局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广东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增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广东局统一安排考察。考察中,对学历学位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假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局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写出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的保证,如在5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工作调动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和监督
广东局人事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
咨询电话:020-38291737。
广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0-3829005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邮编:510623。
网址:www.gdciq.gov.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阅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12月3日或4日),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做好面试准备;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试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