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方式
(一)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面试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察人选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市国资委党委研究提出选调人选。
(七)审批录用。将确定的拟选调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