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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丰县2012年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12-7 10:10:41


  (四)体检
  考试成绩公布后,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经考试、体检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经考察合格者将在海丰县人才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不予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的有关聘用材料进一步核准,被聘用人应在自接到《海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将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获得聘用的人员应服从安排,并与县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关系由县人才服务办公室托管,免收取人事代理费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进人员每人月工资1800元,并由聘用单位负责缴纳社保、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其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660-660011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1.海丰县镇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考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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