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要求,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教学岗位8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见附件一。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志于从事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非广州市户籍者报名应聘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