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证明,所在医疗机构资质或所在学校性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个人获奖表彰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复查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5、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6、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五)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一般确定综合成绩前3名且体检合格者为组织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公选网”、“从化政府网”公布。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候选人综合素质、能岗相适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我市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
对我市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任用的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公选网”、“从化政府网”、公选单位、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八)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招聘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拟从2012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月底基本完成。12月上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1月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以及研究和确定任职人选、任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