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博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如后续已无符合条件人选递补,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第8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含“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享受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