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888382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对新参加和从事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751—8883820。
2012年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市交通开发管理处公开招聘管理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