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依照总成绩高低顺序,并按照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二)考核。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依据市《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 52号)以及《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文),本次招聘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经费渠道由财政全额拨款,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假期、社保等福利待遇,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六、有关事项
(一)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招聘的相关信息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燕玲 咨询电话:020-831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