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按考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要求考生携带《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未通过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十)办理审批手续
招聘对象确定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调动、落户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34167 8313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