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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2012年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12-31 13:24:55

 

(六)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按考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要求考生携带《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未通过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十)办理审批手续

招聘对象确定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调动、落户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34167 8313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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