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全科医生高级9名。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均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
(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应聘者填写《黄埔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三),带齐相关资料于2013年1月18日(星期5)上午9:00时)至2013年3月6日(星期3下午5:00时)到黄埔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或在此时间内将报名表等相关资料邮递到黄埔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537室(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内),邮编:510700
(三)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填写《黄埔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黄埔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此表自行下载),打印后亲笔签名;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黄埔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黄埔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2、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均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卫生局信息网》http://www.gzmed.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