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录取。
(四)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生)、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伦教政务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伦教街道政务网
咨询电话:0757-27723132
监督电话:0757-2775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