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资格初审。
经过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dd.gov.cn/)公布名单,一并通知考试时间。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考试不指定复习书和考试范围,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岗位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笔试后6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dd.gov.cn/)上公布成绩和面试名单;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后在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gov.cn)、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gdd.gov.cn/)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及福利待遇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相关职员聘用手续,待遇按我区相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敬请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