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是区属二类事业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 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各职位合格分数线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排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考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 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四)录用。拟录用对象公示7 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签订相关合同。
(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劳动合同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 时,下午2:30—5:00 时(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儿童福利院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沙头顺德糖厂榴花园正门侧)。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 张办理报名手续。
咨询电话:0757-2233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