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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3年2月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2-21 18:39:55

 

  六、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652),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2月28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88211506


附件:1.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3年2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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