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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4-2 20:13:30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我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进行聘用,学校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竞聘,确定新的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所聘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A、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B、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本公告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网站发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联系人: 郑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54484,020-362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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