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者,或已办理暂缓就业并能够在2013年7月31日前办理毕业生派遣者;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或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及聘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9322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