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985工程办公室会签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面议,除按中山大学B系列人员相关规定给予基本待遇之外,实验室将视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与贡献给予相应的额外待遇,收入将与工作量及产出挂钩。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557栋广东省显示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邮编:510275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4110920、13430388124
E-mail:zhaozhzh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