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10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08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1年、2012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录取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进行管理。
(八)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十)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 南山区委组织部网站:
http://www.szns.gov.cn/publish/zzb/index.html
2. 南山人力资源局网站:
http://www.szns.gov.cn/publish/rjzyj/index.html
3.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十一)本公告由南山区委组织部和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