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核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在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核实的问题按规定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聘员的身份待遇和管理
1、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考生,将聘用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聘员,与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安排到镇机关各办(局)工作。应届毕业生在未毕业前为实习阶段,获得毕业相关证书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聘员。
2、聘用人员的薪金按《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聘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3、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七、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由均安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2551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