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16栋410房人事处(邮编:510182)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81340617
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医学院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81340600 李老师 余老师
广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