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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广州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5-23 8:41:18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是报考专业学科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理论和分科疾病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资格审查: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报名表、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的形式。
  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由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另行通知。面试时持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时宣布。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关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可按程序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公招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3318219(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82259890-6611,6660(广州市干部疗养院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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