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麒麟山疗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麒麟山疗养院将采用选聘方式引进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B超医师岗位:1人;专业技术类五级岗位。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1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5、符合《麒麟山疗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要求。
(二)其它要求
1、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 8 月 13 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3年 8 月13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