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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2013招考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来源:深圳人事考试网 2013-5-28 17:29:54

 

  (十二)体检结束后,请考生自行离开体检地点,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规定职位体检截止时间(即当天12:00)前进行复检。前述体检时间结束后,上述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不再安排复检。如其他体检项目要求复检的,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于6月10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及时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szhrss.gov.cn/)6月上旬发布的资格复审、考察注意事项公告。

  附件:1.深圳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1301批次)总成绩表  2.深圳体育馆交通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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