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及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我所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新进人员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4、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我所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者笔试、面试应独立完成,如发现考试作弊,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
1、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