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南方医科大学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portal.smu.edu.cn/renshi。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648084(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648109(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