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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来源:深圳市司法 2013-6-2 19:25:41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招聘26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3年5月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位相对应。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4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5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84622637。

2.资格初审

由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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