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天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 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编外合同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招录后委派到天河区有关街道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6、工作区域为天河区各街道,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星期三)至6月11日(星期二)22:00。
2、报名方式: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后发邮件至zzgzkgx@163.com。
3、初审:经区城管局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6月13日8:30前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如有异议,请于6月13日12:00前致电区城管局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于6月13日17:00前发回报名人员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准考证内注明。
2、笔试的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以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的方式:笔试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5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如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3倍,资格审查人数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6月22日09:00-12:00,地点待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