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兴县政府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实行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新兴县舆情中心负责解答,咨询电话:0766-2873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