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四)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招录、统一分配岗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83331256;联系人:萧灿华、陈锦荣
常平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