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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肇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47名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6-14 13:53:3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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