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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经贸招聘公告

来源:南海人才网 2013-6-21 22:42:39

根据工作需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拟公开招聘一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人事法规科,电话:0757-86229468。

3、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考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考生等情况,将在南海人才信息网“http://www.nh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29468。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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