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长安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入围招录人选后,考生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学历验证报告。
三、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1、笔试
招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初定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领导小组由7-9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确定录取人员。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85533913—817或851
长安镇人民政府人事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