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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3年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 2013-6-27 9:23:41

 

(四)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和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将在考试总成绩合格(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资格。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或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咨询电话:020-83816711(大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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