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满足报社工作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2013年揭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报社采编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
4、学历、年龄等条件必须满足招聘岗位要求;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