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职称要求(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计算工作时间,截至报名工作第一日。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普通雇员管理及薪酬:
(一)普通雇员的管理和薪酬按照《关于印发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顺办发〔2012〕13号)及《关于印发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顺组发〔2012〕4号)执行,其中,1001、1003职位的入职薪金执行助理等级12档,1002职位的入职薪金执行助理等级13档。
(二)本次招聘的普通雇员从事工程管理工作,所聘岗位均为专项性雇员岗位,使用期限至2017年5月。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9日上午9:00时—11:45时,下午2:30时—5:00时(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秘书科(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建设中心)招考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持本人履历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757-22836876、2283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