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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3年7月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 2013-7-3 17:56:20

 

五、适岗能力测评

(一)测评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具体面试方式视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而定(详见测评通知书)。

(二)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公布。适岗能力测评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六、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八、确定拟雇用人员并公示

对于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7天。

九、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918),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雇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11506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7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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