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表现,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并予以公告。
(三)审查。入选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的计生证明、《政审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等资料。
(四)体检。经审查确认的入选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入职体检项目,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试用。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上岗试用,期限为两个月。
(六)聘用。经试用合格的,与人才(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人才(劳务)派遣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职责。获聘用人员由云浮大西关人力资源事务所统一派遣到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工作,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受理、初审或兼驾驶员等服务工作,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三年。
四、待遇福利
(一)获聘用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含工资、奖金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合计为每人每月2500-3200元。具体根据服务人员个人学历水平、工作表现(考评)、服务年限等情况,并参考云浮市平均劳务薪酬待遇水平适时调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本科生每月1800元,专科生每月1500元。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由人才(劳务)派遣机构按有关规定发放。
(二)个人食宿自理。
云浮大西关人力资源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