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考察(考核)
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组织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7月15日